臺中市私立華盛頓國民小學教師甄選簡章
Teacher Selection Brochure

壹、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二)無違反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之情事者。

(三)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持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證件影本蓋章驗證學歷屬實文件。

二、具合格國小教師資格者佳。

三、報考英語科教師者除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並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通過教育部88 年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附測驗者。
    2. 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含未分組之外語文系,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文之證明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
    3. 修畢各大學專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 學分班者。
    4. 達到CEF 架構之B2 級者。

貳、報名注意事項

一、簡章

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使用〔教師甄選簡章〕〔簡章報名表、同意書&切結書〕。

二、資料審核

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方式採郵寄方式並填妥報名表,切結書、同意書(附件中下載)、個人自傳及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請檢附身分證、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體育相關項目教練或裁判證等以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及簽章)郵寄本校並在信封上註明報考類別,書面資料及證件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未符資格者,資料不予退還。

叁、甄選類別及名額

類別 甄選類組 錄取名額
一般 A.資訊科教師 依本校實際需求為主
B.一般科教師
C.自然科教師
D.體育教師
雙語 E.英文部教師 英文科教師

依本校實際需求為主

F.國際部教師
藝術 G.美術老師 依本校實際需求為主

肆、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報名。

二、甄選日期:依報名狀況另行通知甄選日期。

三、甄選方式:

(一)考試項目:試教及口試。(試教時間20分鐘、口試時間10分鐘,教案請準備5份),英文科教師另參加專業科目筆試。

(二)試教內容:

A.資訊科教師:1. Micro:bit LED燈控制應用、2. Scratch 程式設計(主題自訂),以上課程二擇一

B.一般科教師:翰林版國語科,五年級下學期,單元自訂。

C.自然科教師: 康軒版 五年級下學期,單元自訂。

D.體育教師:

1. 教授運動項目:(下面自選一項)

          • 籃球。
          • 足球。
          • 田徑。
          • 飛盤。
          • 跳繩。
          • 樂樂棒球。

2. 教授年級:中、高年級。

3.教具請自備。

E&F. 英文部及國際部教師:試教內容另給予資料。

G. 美術教師

        1. 初試:資料審查,通過者另行通知日期參加甄試。
        2. 複試:包含試教、口試及作品參考。
        3. 試教:以藝術家畢卡索、梵谷、高更為主題,設計一個藝術課程單元。(時間15分鐘,教案請準備4份。)
        4. 口試:包含自我介紹、學習成長、教學策略、班級經營、學習輔導等。(時間15分鐘)
        5. 作品參考:提供學生或自我相關教學成果及創作作品。

備註:

  1. 僅能擇一類組報名,不能跨類組報考。
  2. 甄試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正本,驗證後歸還。

伍、放榜

一、錄取人員以電聯通知錄取及報到時間,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取消錄取資格。

二、遞補及代理教師

(一)正式錄取人員未報到或報到後放棄聘任,則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及辦理報到。

(二)參加本次甄試未獲正式錄取或未在備取名單者,得為本校候用代理教師

陸、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合格教師甄選人員錄取後,如有證件不實或無法登記為合格教師者或有教師法不得聘任各相關規定情事者。則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