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私立華盛頓國民小學教師甄選簡章
Teacher Selection Brochure
壹、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等不得聘為教師之情事。
- 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持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證件影本蓋章驗證學歷屬實文件。
二、具國小教師資格者佳。
貳、報名注意事項
一、簡章
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使用 (下載檔案)。
二、資料審核
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方式採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並填妥報名表、切結書、同意書(附件中下載)、個人自傳及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請檢附身分證、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等以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及簽章)郵寄本校並在信封上註明報考類別,書面資料及證件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未符資格者,資料不予退還。
叁、甄選類別及名額
甄選類組 | 錄取名額 |
A. 一般科教師 |
依本校實際需求為主 |
B. 英文科教師 | |
C. 資訊科教師 | |
D. 自然科教師 | |
備註:僅能擇一類組報考,不能跨類組別報考。 |
肆、報名及甄選方式
一、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即日起。
二、甄選日期:依各類組報名狀況另行通知甄選日期。
三、甄選方式:
- 考試項目:試教及口試。(試教時間20分鐘、口試時間10分鐘,教案請準備5份)
- 試教內容:另通知。
四、備註:
- 甄試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正本,驗證後歸還。
伍、放榜
一、錄取人員以電聯通知錄取及報到時間,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取消錄取資格。
二、遞補及代理教師
- 正式錄取人員未報到或報到後放棄聘任,則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及辦理報到。
- 參加本次甄試未獲正式錄取或未在備取名單者,得為本校候用代理教師。
陸、其他注意事項
參加合格教師甄選人員錄取後,如有證件不實或無法登記為合格教師者或有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等不得聘為教師之情事,則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